试验药物简介
米托蒽醌为蒽醌类抗生素类抗肿瘤药,主要作用机制为通过氢键结合插入脱氧核糖核酸,引起DNA结构的交联和断裂;能够干扰RNA;米托蒽醌还是拓扑异构酶Ⅱ的有效抑制剂,其对人体中增生扩散和未增生扩散癌细胞都有杀伤作用,为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盐酸米托蒽醌是一个目前临床应用广泛的药物。于年首先由美国研究人员合成并证明其抗瘤活性。年首先在美国、加拿大上市,年底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至今已有30多个国家使用。
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活性成分为盐酸米托蒽醌)由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研制,为注射5类新药。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初步观察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单药在复发/难治的外周T细胞(PTCL)和自然杀伤(NK)/T细胞淋巴瘤受试者中的疗效。
次要研究目的:评价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在PTCL和NK/T细胞淋巴瘤受试者中的其他肿瘤应答指标;进一步评价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在PTCL和NK/T细胞淋巴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II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试验人数:人
入选标准
1.充分了解本研究,并已经签署ICF。
2.年龄在18岁以上(含18岁)的男性或女性。
3.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PTCL和NK/T细胞瘤,亚型如下:
外周T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PTCL,NOS);
血管免疫母T细胞淋巴瘤(AITL);
ALK+系统性间变大T细胞淋巴瘤(ALCL,ALK+);
ALK-系统性间变大T细胞淋巴瘤(ALCL,ALK-);
结外NK/T细胞淋巴瘤,鼻型(NKTCL);
肠病相关T细胞淋巴瘤(EATCL,I型传统型,II型);
原发肝脾γδT细胞淋巴瘤胞淋巴瘤(HSTCL,γδT);
研究者认为可以入组并且经过申办方同意的其它侵袭性T细胞来源的非霍奇金淋巴瘤(高度侵袭性除外)。
4.既往至少经过一线标准治疗(包括化疗、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等)。如果既往使用过蒽环类药物或含蒽环类药物化疗方案,疗效评价为缓解;如果是NK/T细胞淋巴瘤受试者,需要经过含门冬酰胺酶(或培门冬酶、左旋门冬酰胺酶)方案治疗。
5.受试者必须在筛选期提供书面病理/组织学诊断报告并必须同意提供保存的肿瘤组织切片或新鲜肿瘤组织送往中心实验室(上海观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检测。
6.美国东部肿瘤合作组体能状况评分0或1分。
7.预计生存期至少12周。
8.根据恶性淋巴瘤疗效评价的修订标准(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病灶长轴>1.5cm,或长轴1.0-1.5cm且短轴>1.0cm。
9.受试者在筛选时,实验室检查需符合下列要求,且筛选血液学评估前7天内未接受过细胞生长因子(长效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PEG-CSF]需要间隔2周)及血小板、粒细胞输注:
a.无骨髓受累受试者的嗜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L,骨髓受累受试者的嗜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0×/L;
b.血红蛋白≥90g/L(在14天内无红细胞输注的情况下),骨髓受累受试者的血红蛋白≥75g/L;
c.无骨髓受累受试者的血小板≥75×/L,骨髓受累受试者的血小板≥50×/L;
d.血清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LN)(如果胆红素水平升高系淋巴瘤侵犯肝脏导致,允许其总胆红素≤3×ULN);
e.天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2.5×ULN;如果AST、ALT升高系淋巴瘤侵犯肝脏导致,允许其AST、ALT均需≤5×ULN);
f.肌酐1.5×ULN。
10.育龄受试者同意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0天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女性尿/血妊娠检查结果为阴性(绝经后或手术导致不育的除外)。
11.根据研究者判断,认为该受试者应能遵循研究流程、限制和要求。
排除标准
1.淋巴瘤白血病期受试者(骨髓检查恶性肿瘤细胞比例20%)。
2.受试者此前的抗肿瘤治疗史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此前接受过米托蒽醌或米托蒽醌脂质体者;
b.之前接受过阿霉素或其他蒽环类治疗,总累积剂量阿霉素>mg/m2(其它蒽环类药物换算1mg阿霉素相当于2mg表阿霉素、或2mg吡喃阿霉素、或2mg柔红霉素、或0.5mg去甲氧基柔红霉素);
c.首次使用本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放疗、激素疗法、服用抗肿瘤活性的中药);
d.6个月内接受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e.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3.入组前4周内进行过外科大手术(大手术定义参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3级和4级手术);或尚未从之前的或尚未从之前的任何有创性操作中完全恢复。
4.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NCI-CTCAE[4.03版]1级),但脱发和色素沉着除外。
5.既往或现在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除了得到效控制的非黑色素皮肤基底细胞癌、乳腺/宫颈原位癌、和其它在过去五年内没有治疗也得到有效控制的恶性肿瘤)。
6.已知的或现有的原发或转移性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以及有症状的脑部转移受试者。
7.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指治疗后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mmHg)
8.活动期出血性疾病。
9.活动期感染包括乙型(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且乙肝病毒DNA超过0拷贝/mL)和丙型肝炎(丙肝病毒RNA超过0拷贝/mL)。
10.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HIV阳性)。
11具有肝纤维化或肝硬化病史,或者临床体征和症状提示肝纤维化或肝硬化病史。
12.心脏功能和疾病符合下述情况之一:
a.筛选期在研究中心进行心电图(ECG)检查,男性:QTc毫秒,女性:QTc毫秒;
b.具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包括但不限于完全性左束支传导异常,II度房室传导阻滞,PR间期毫秒;
c.任何增加QTc间期延长的风险因素,例如低钾血症、遗传性长QT综合征,目前服用延长QT间期的药物或停用不满15天;
d.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分级≥2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e.心脏射血分数低于50%或低于研究中心实验室检查值范围下限;
f.在招募前6个月内出现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严重不稳定室性心律失常病史或其他任何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临床严重的心包疾病病史,或有急性缺血性或活动性传导系异常的心电图证据。
13.对研究药物的同类药物和辅料成分有已知的即时或者延迟超敏反应史。
14.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5.根据研究者判断,任何严重的或不能控制的系统性疾病,系统性合并症、其它严重并发疾病(如嗜血细胞综合征等)、肿瘤特殊情况可能使受试者不适合进入本研究或影响方案依从性,或对研究药物安全性、毒性、有效性的正确评估产生显著干扰。
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信息
参加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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